新年伊始 天津再度提高企业职工最低收入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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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5:1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2月6日消息(记者刘志刚)春节上班第二天,天津市政府常务会就通过了增加企业职工收入的三个文件,让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其中,2006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90元调整为670元,增长13.5%;宝坻、武清、宁河、静海、蓟县由每月570元调整为650元,增长14%;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6元增加到6.4元,增长14.3%。同时还颁布了2006年天津市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即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基准线为13%,下限为6%,上限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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