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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地加气站整改期间擅自营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6:10 乌鲁木齐晚报

  乌市新大地加油加气站曾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闪爆事故被查封,首府安监部门要求其整改。岂料,该加气站不但没有整改,而且在未得到相关部门准许营业的情况下,擅自拆封继续营业,被安监部门人员逮了个正着。昨日,安监部门对其作出了5万元的行政罚款决定。

  据了解,2005年7月22日,乌市五星北路21号新大地加油加气站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
闪爆事故,造成6人受伤。事发后,市安监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暂扣了该加气站的相关证照,并将该加气站予以查封,要求其停业整改,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准许其开始营业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营业。

  然而,该加气站并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擅自偷偷营业。水磨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得知后,于1月18日对该加气站进行检查,发现加气站擅自拆封营业,并有两名加气人员无证上岗,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加气站下达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要求其限期接受处罚。期限到了,加气站方面仍然没有任何动静。

  昨日上午,水磨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加气站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加气站负责人签字时,负责人极不配合,并拒绝签字。随后,执法人员请求该加气站所在的新民路街道办事处新大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出面作为旁证,将行政处罚意见书送至加气站,并将三台加气机进行了查封。

  水磨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加气站不但没有认真整改,而且在证照不全、加气压力表逾期未检的情况下擅自拆封营业,性质十分恶劣。根据相关规定,安监部门再次查封了被拆封的加气机,并处以5万元的行政罚款,待其整改完成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正式营业。

作者:闫毓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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