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银行去交煤气费钱却存入别人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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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0:20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徐建东 市民王先生昨天反映,日前他用印有自己名字的交费卡到工商银行交煤气费,拿到收据后却发现钱被存入了别人账户。他要求把钱退回来,银行人员却称需燃气公司出具证明才能退。
大年初八是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市民王先生怕自己家的煤气欠费,下午2时许向单位领导请了假,便急急忙忙带着自己的交费卡赶到工商银行和兴路储蓄所,在7号窗口交了100元煤气费。当他拿到银行工作人员出具的居民燃气销售发票时,却发现上面的用户名为“刘某某”,根本不是自己的名字。他立即向银行工作人员反映,问是不是这笔钱给存错了。银行工作人员将购气卡和微机内储存的信息资料进行核对,发现客户号、居民住址、单元和楼层居住号均一致,只是购气卡上的客户名为“王某某”,而微机资料显示为“刘某某”。王先生提出把钱退回来,该工作人员声称:这笔钱已经存到刘某某的账户上了,所有交费资料都是由供气公司提供的,错不在银行,要想把钱退回来,必须到燃气公司,让他们出具证明手续才能退钱。 “购气卡上的用户名和微机里储存的用户名不一致,为什么不认真核对就把钱给存进去了?钱存进去发现了错误,为什么不能及时退回呢?”王先生对此十分不解。如今两天过去了,钱还存在别人的账户里,而自己家的煤气已经欠费了。王先生说:“即便再存钱也是存到别人的账户,我到底该怎么办啊!再没人管的话,我得被罚多少滞纳金呢?” (“新闻110”线索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