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食堂不准烹食梅豆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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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0:5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毅伟)昨天,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发出紧急通知,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幼托机构、学校等集体食堂不得烹食梅豆角,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对年前采购预存的各类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清理”。 近日来,西安陆续发生两起因烹调方法不当所致的梅豆角食物中毒,人数多达百人,经市区卫生监督所和医疗单位的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病人均已痊愈。
目前,由于西安市场供应的豆角均来自于广州等南方地区,这些地区所产的豆角中皂素的含量较高,如果在炒食时不能有效地去除皂素,人体食用后就容易出现中毒症状。梅豆角的中毒症状是:潜伏期几十分钟至十几小时,主要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痛等消化道及神经系统症状,为了防止再次出现梅豆角中毒,西安卫生监督所要求从即日起: 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幼托机构、学校等集体食堂不得采购、加工和食用梅豆角。 各宾馆饭店、餐饮单位要采购新鲜的梅豆角,烹炒时一定要先用沸水焯烫,充分炒熟煮透。家庭食用时同样要掌握正确的烹调方法,防止中毒。 同时,西安市卫监所提醒广大市民,每年春节过后都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建议市民要对年前采购预存的各类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清理”,发现有腐烂变质、发霉等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坚决予以废弃,冰箱要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清理消毒;隔餐的熟食品在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的卫生健康生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