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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难”,又一个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1:52 杭州日报

  1月31日下午,杭州的宋某醉酒驾驶,不幸发生车祸。车辆驶离道路后,在接连撞击路边5根水泥警示桩后,坠入落差16米的千岛湖水库。除宋某和另一人侥幸逃生外,车上6人全部死亡。

  酒后驾驶,害莫大焉!据公安部统计,2004年一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达100万人次。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2.32%,造成的死亡占
总数的4.37%。多少鲜活的生命,却被酒后驾驶这只“魔鬼之手”拖走了。

  酒后驾驶导致的“酒难”,已成为又一个生命不能承受之重。“酒后驾车”是一只“潘朵拉的盒子”,只要打开,魔鬼就会跑出来,这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这些年,私家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然而“有车一族”中不少人的“车德”却依然缺失,不把酒后驾驶当成违法行为,更有甚者还将自己酒后照样开车视为一种了不起的本事津津乐道。是非颠倒至此,“潘朵拉的盒子”便这样一次次被打开,“酒难”的频频发生还能说是偶然吗?

  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这是一个最基本的社会伦理。然而酒后驾驶者却漠视这一最基本的社会伦理。他们不仅漠视了自己的生命,也漠视了他人的生命。如果说酒后驾驶对当事人而言无异于自杀,那么他们在自杀的同时也对无辜的他人实施了他杀。如果说酒后驾驶者自己的酗酒犹如实施他杀前的预谋,那么如果有谁对司机劝酒,甚至把劝酒变成了“灌酒”,岂不是在导演、参与一场谋杀么?喝酒的理由有百条千条,人的命只有一条,但是怎样才能让“一条”高于“百条千条”,更是天天要思过的问题。

  (刘用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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