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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儿子身背命案父亲要卖房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2:06 重庆晚报

  本报讯24岁的李文纠集闲杂人等,自称团伙老大,涉嫌杀死一人,砍伤数人……昨日,他们7人在市一中院受审时,受害者家属索赔数十万元。李文的父亲表示,要把老家的房子卖掉,自己住岩洞替儿还债。

  据指控,李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从2001年起,他认识了刘波、刘军等7人后,大家统一吃住和购买砍刀。团伙中的李小芬是他的女
友,手下称其“大嫂”。李文的团伙大多是平头、光头,他还要求手下守“规矩”:打架要下得手;听从指挥,只要他动手,手下都得动手。

  2003年10月,这伙人强行进入位于九龙坡区前进支路的极地酒廊当保安,收取1万元后,安排几个手下到酒廊当保安,免费喝酒,每月还拿1000元工资。去年4月,他们把“不听话”的客人宋某等人砍伤。

  去年5月27日凌晨2时许,李小芬与夜市摊的客人发生纠纷,李文等人竟持刀砍死一人。为垄断夜市生意,他们采取砸摊位等方式,威胁其他夜市排档。

  此外,李文的团伙还充当打手,收钱替人摆平事端。去年2月,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二路队开通解放碑至大堰的路线后,引起一些人的不满,他们出钱请李文摆平此事。随后,李文安排刘波对巴士车驾售人员威胁,不准其在杨家坪车站上客……

  李文的父亲听着检方对儿子的指控,伤心地说,自从2000年儿子到重庆闯荡后,就不知道他在干什么。这些年来,儿子只给过家里500元钱。“他妈妈生病住院,他来看了一眼就走了。”李父说,一直以为儿子在忙工作,没想到他竟犯下这么多事。

  李文并不承认自己是涉黑团伙的老大。轮到他发言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保护”女朋友:“我所做的一切都与李小芬无关,她什么都不知道……”而手下的供词却表明,“大嫂”在团伙中起的作用不小。

  昨日,被李文及其团伙砍死、砍伤的几名受害者当庭提出数十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李文的父亲说,虽然他最值钱的东西就是在四川安岳农村的房子,但他仍愿卖掉房子,自己去住岩洞替儿还债,“只希望能为儿子争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记者 易守华)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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