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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刺出租车女司机30余刀焚烧尸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2:20 燕赵都市报

  1月26日上午7时43分,海兴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在某农场东南一空旷场院里发现一具被焚女尸,现场还有一辆天津牌照的红色夏利出租车。

  大案当前,警方立即行动起来。经查,死者姓邢,是天津大港区的一名“的姐”。死者身中30余刀,尸骨被焚,惨不忍睹。旁边的出租车也有被点燃的痕迹。

  当天下午,海兴警方根据对现场勘查、尸检及调查走访的情况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分析。警方认定抛尸地即为杀人第一现场,作案人系男性,熟人作案可能性很大。另外,化验结果表明死者遇害前晚饭吃的是涮羊肉,警方决定对城区内的旅店、车站、加油站、饭店展开大规模排查。线索一条条汇集上来,又一条条被排除。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对一家饭店排查时警方掌握到一条重要线索:25日晚8时左右,受害人曾与一名男子一起吃饭。

  案件由此打开突破口。经进一步调查,那名男子姓姜,42岁,原籍海兴县,现在天津大港区开了一家小卖部,曾被判刑18年,性格怪异。

  1月28日,海兴警方连续作战,两个抓捕小组各就各位。当天上午11时,民警将姜某抓个正着。被抓时,姜某右手还包着纱布,后得知是其焚尸时被火烧伤。

  经审,姜某交代了他作案的动机和经过。原来,姜某与一名在大港打工的有夫之妇相识并联系密切,姜某想带其私奔。但苦于没有交通工具,于是姜某便产生了抢劫

出租车的念头。1月25日下午,他联系上邢某,让她开车送他回海兴。当晚9时左右,姜某外出买了10块钱的汽油,用塑料桶盛好放到自己的提包里。晚10时左右,姜某残忍地将邢某杀害。然后驾车去接那名妇女,但遭到拒绝。当晚11时30分左右,姜某又驾车回到现场,用汽油焚尸灭迹。想到出租车“目标”太大,他把车也点着了。26日凌晨,姜某徒步回到海兴县城,后逃到天津大港。未料50多个小时后他就落入了法网。

  1月28日下午2时,姜某被押解回海兴公安局。本报驻沧州记者 李家伟 通讯员 孙国庆 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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