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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农民工可投诉不参保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3:3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可投诉。近日从劳动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不久前开始正式实施,此办法就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方式、不同等级工伤补助金发放金额和单位不参保的应对措施做了具体规定。

  据介绍,哈市每年工伤事故大约有700起左右,其中农民工工伤事故占了相当的数量。有些用人单位因不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不为农民工支付医
疗费用的纠纷经常发生。

  针对此种情况,此次哈市出台的《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管辖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如用人单位违反《办法》规定,未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又未按照哈市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管辖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赵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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