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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二十八 男子预谋炸商场 沈阳警方已破获此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4:45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首席记者 吴丹)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历经51小时成功侦破了“1·27”爆炸纵火案,56岁的犯罪嫌疑人孟繁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月27日正是农历腊月二十八,17时,110报警电话急促响起。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接到消息,位于苏家屯区海棠街39号的某商场发生一起纵火(未遂)案。刑侦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勘查认定,此案是一起经过精心预谋和准备而实施的爆炸纵火案!

  案发当晚,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未达目的而连续作案,苏家屯分局动用全部警力和社会公益巡防力量、有偿保安人员共千余人,分赴全区各大商场、宾馆、酒店、网吧等场所,以及水、电、气等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全力开展巡逻防控。

  “1·27”爆炸纵火案引起了沈阳市领导的重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英杰同志,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分别就此案做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消除隐患。

  警方调取了商场内的监控录像反复筛选观看,经与现场物证进行再三比对,最终在人流中确定了一名重大犯罪嫌疑人,并据此划定了摸排条件。警方根据录像资料打印出画面截图,并刻录成光盘。

  从除夕到初一,专案组共审查了50多名形态相近的相关人员。与此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对犯罪嫌疑人的摸排工作也在进行。1月29日(大年初一)14时,湖西派出所最终锁定家住苏家屯区枫杨路87号的孟繁成有重大犯罪嫌疑。 当日20时40分,当孟繁成偷偷潜回家中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突审,孟繁成供认了于1月27日窜至案发地实施爆炸纵火案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孟繁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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