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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抛尸案 嫌犯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6:32 辽沈晚报

  与舞女发生性关系,杀死舞女,抢走舞女的钱,抛尸。犯罪嫌疑人李永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日前被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5年12月25日中午12点,沈阳市铁西区麦德龙超市门前,发现一个装着一具女尸的棕色木箱。警方根据木箱中一件衣服里的洗衣票,将目标锁定在有过三次前科的李永强身上。2005年12月26日凌晨4时30分,警方在和平区七纬路八号楼将李永强抓获。李永强对自己
杀死舞女、抢钱、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40岁的李永强初中只上了一年就辍学了。他于1986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1989年因盗窃被判刑二年六个月;2001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他2003年8月劳动教养被释放回来没地方住,我就把我的房子让他住。去年他用摩托车拉脚,干一年多,说天冷不干了。现靠我每月给他三四百元钱维持生活。”他的弟弟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说。

  2006年1月4日公安机关向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日前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李永强。 记者 范欣

  (感谢梁柏森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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