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新增人性化提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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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7:3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倪艳实习生许悠游)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看到“一日夫妻百日恩”、“也许你们的婚姻还有挽回的可能”等语言,可能会让一些一时冲动要离婚的夫妻“回头”。昨日,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就新增了这些人性化提醒。 有关人士介绍,2003年10月1日实行《新婚姻登记条例》后,离婚手续简化,不用单
同样,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部门也将采用告知制。“结婚登记告知单”上除了告诉他们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禁止结婚的几种情形等内容外,在末尾也有一段“特别提醒”,提醒当事人最好去婚检,详细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等。(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