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办离婚手续新增人性化提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7:3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倪艳实习生许悠游)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看到“一日夫妻百日恩”、“也许你们的婚姻还有挽回的可能”等语言,可能会让一些一时冲动要离婚的夫妻“回头”。昨日,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就新增了这些人性化提醒。

  有关人士介绍,2003年10月1日实行《新婚姻登记条例》后,离婚手续简化,不用单
位出具证明,这样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也使得一些夫妻冲动离婚,甚至出现了上午离婚、下午复婚的“怪现象”。为了让这些夫妻冷静、慎重地对待婚姻,新出台的《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婚姻登记告知制,也就是在离婚当事人来办理离婚时,工作人员向双方每人发一份“离婚登记告知单”,并让他们签字确认。告知单除了告诉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时所需的材料外,在末尾还有一段“特别提醒”,上面写着:“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多一点宽容,多一点理解,多看一看自己与对方为这个家做出的努力,也许你们共同走过的日子是值得留恋和珍惜的,也许你们的婚姻还有挽回的可能。”

  同样,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部门也将采用告知制。“结婚登记告知单”上除了告诉他们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禁止结婚的几种情形等内容外,在末尾也有一段“特别提醒”,提醒当事人最好去婚检,详细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等。(编辑涵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