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黑帮头目和女友在法庭上争揽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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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7:36 华商网-重庆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力) 团伙成员集中食宿、统一剃平头;安排兄弟伙在酒廊扎场子,坐收万元“保护费”;组织成员到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滋事,致1人死亡、1人重伤、两人轻伤……昨日,李文涉黑团伙7名被告在市一中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第一被告人李文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4宗罪。2004年11月以来,李文先后纠集刘波、刘军、李小芬等10人(另4人另案处理),在九龙坡区、渝北区等地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方便管理和统一行动,李文花钱在杨家坪租下两套民房,供
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李文首先为其女友李小芬辩护,称自始至终李小芬都不知道他们一伙人干的事情。而他的女友李小芬却在法庭上将李文指使手下威胁巴士司机和售票员一事揽在自己身上。 在昨日的庭审中,死者谢华的家人当庭提出了21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几名伤者的家人也分别提出了数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经过一天的审理,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酒廊当“保安”坐收保护费 2003年10月,杨家坪极地酒廊正式开业,经人引荐,李文以当“内保”为名进驻酒廊,随后,该酒廊经理李某拿出1万元作为李文等人充当黑保安的费用。 次年11月后,李文又先后安排刘波、刘军等人进入该酒廊当“内保”,以非法手段为酒廊提供所谓的“保护”。李文等人在酒廊按月领取报酬,但除“扎场子”外并没有任何具体工作可做。 “抢滩”夜市女友吃独食 昨日出庭受审的李小芬不满22岁,她是“老大”李文耍的女朋友,二人同居在一起。为最大化地赚钱,李小芬在极地酒廊楼下摆了个夜市摊位,经营夜啤酒、抄手、汤圆之类的食品。而在此之前,酒廊楼下原本有家经营项目差不多的夜市摊位。 李小芬“抢滩”该地后,为吃独食,李文曾多次指使手下掀对方的摊子,并让人给附近餐馆的服务员打招呼,不准向酒廊送外卖。 女朋友滋事黑老大杀人 2005年5月27日凌晨2时许,李小芬、刘军等人在酒廊楼下的夜市摊因琐事与一女顾客发生争吵,该女顾客的朋友张某等人从酒廊内赶来声援。李小芬随即打电话通知李文等人,并示意另两名兄弟伙到酒廊音控室内拿砍刀。李文等人赶到现场后,持砍刀对张某的朋友谢华进行砍杀,致谢当场死亡。后经法医鉴定,谢华系重型颅脑损伤及失血性休克死亡。 收下保护费不准公交装客 2005年2月,重庆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二路队开通了解放碑经杨家坪至大堰的线路,此前经营杨家坪至大堰定线车的部分车主对此“不感冒”。同年5月,部分长安车车主委托车主罗某出面,拿出1000元酬金找人摆平此事。在得到部分巴士车的车牌号和500元定金后,李文安排刘波具体操办,后刘波带上七八个兄弟伙在九龙坡区第一人民医院附近,对巴士司机、售票员进行威胁,不准其在杨家坪车站停车上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