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衣服“洗”出纠纷 一市民消协讨到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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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7:47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一市民将衣服送到干洗店,“洗”出了纠纷。 前一段时间,西宁市民杜女士将衣服送到干洗店干洗。当她取衣服时,发现衣服上有一处烂了。干洗店工作人员一会儿说是消费者自己磨烂的,一会儿又说是消费者用烟头烫坏的。杜女士说她根本不会抽烟。经城中区消协调解,被投诉方对杜女士衣服上的“伤口”给予修复。
城中区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正月初七一过,不少消费者都要将衣物送到干洗店或洗染店“美容”,这方面的投诉将明显增加。为此,这位负责人提醒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送洗的衣物时,应对衣物原价值、穿用年限、破损程度、洗染后效果及加工后可能发生的后果等,对消费者问清讲明,并在取物凭证上作详细记录,双方认可。否则,根据相关规定,由此而发生的消费纠纷,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作者: 张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