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涂怀章因小说引发名誉权官司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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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7:53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新华社记者唐卫彬周梦榕 因小说《人殃》引发的案件,去年底一审判决后,除原告、被告外,还在文学界、法律界产生反响,成为新年里最受关注的案件之一。目前,原被告双方均已提出上诉。 《人殃》被控影射
涂怀章今年63岁,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武汉市作协副主席。此前是湖北大学中文系教授,文艺学教研室主任。 2003年8月,涂怀章历时十多年创作的39万字长篇小说《人殃》面世。该书描写了一出在拨乱反正时期迫害知识分子的“极左”事件:两江师范学院负责人曾闻借清查“给江青写信”事件,使青年讲师喻维山饱受政治迫害和精神折磨,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正义人士的援助下,喻维山才最终得以挣脱厄运。 2004年10月10日,高金华等13人以涂怀章犯“侮辱、诽谤罪并造成精神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些原告绝大多数是湖北大学在职或离职的教职员工及其配偶。他们认为,《人殃》描写的故事发生地“两江师范学院”就是原武汉师范学院(湖北大学前身),《人殃》的某些“反面人物”就是影射自己。 2005年12月6日,武昌区法院一审认定涂怀章犯有诽谤罪,判处拘役6个月。 诽谤还是文学创作? 对这一判决涂怀章感到难以接受。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殃》确以他本人20多年前经历的“审查”事件为背景,“但是穿插了整风反‘右’及更远年代的故事,是创作行为,人名、地名和故事情节均属虚构。小说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并非纪实。” 此案一审判决后,在湖北省文学界引起了很大反响。湖北省作协在一次主席团例行会议上进行了讨论,省作协主席王先霖说,文学作品引发的纠纷主要应该按照文学的规律,用文学批评的方式来解决。武汉市作家协会也向市委递送了紧急情况反映,称“为这一判决感到极为震惊和不安”,“这一判决是对众多作家创作自由一个潜在的威胁”。 在天涯社区上,还出现了“声援涂怀章”的网站博客。农历大年初一,作家声援团就发表“春节文告”,重申了《人殃》“百分之一百无罪”的理由。 控辩双方等二审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散发和赠书的行为表明存在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殃》的发表,使自诉人的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有人无法面对曾经一起工作、生活的同事和家人,有人的丈夫气病住进了医院,有人的妻子因无法接受书中不实的描写与其离了婚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42条、4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判处涂怀章犯有诽谤罪。 一边是原告的愤慨,一边是被告的委屈。面对着《人殃》引发的巨大纷争,原被告双方都在忐忑不安的心情中等待二审判决。 (据新华社武汉2月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