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缺乏诚信陷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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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9:00 解放日报 | |||||||||
记者近日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一些消费者在运用法律维权时,往往忽视自身的诚信度,给消保委开展工作带来困难。为此,有关人士呼吁:消费者维权除了要懂法律,还要重诚信。 市民吴某到某大型超市购物后,乘坐超市班车回家。由于乘客较多,吴某没有找到座位,就一屁股坐在驾驶员身边的发动机舱上。驾驶员出于安全考虑,要求他离开,但他不
去年下半年,网络游戏成为消费投诉新热点,一些消费者诉称自己的游戏账号被封锁、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等级有变化或丢失虚拟财产等。消保委经了解发现,一些网络游戏服务商封消费者游戏账号的原因,主要是许多消费者为迅速提高虚拟物品的级别,未经许可使用外挂软件。由于玩网络游戏需按时付费,而消费者使用外挂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提升级别,影响了服务商的收入,因此一些服务商查封这些消费者的账号、降低其虚拟物品级别,从而引发纠纷。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上网玩游戏,其实是和网络游戏服务商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但消费者也不应有诸如使用外挂这类不诚信的消费行为。 不仅于此,个别消费者的不诚信消费行为事实上已发展为欺诈行为。 消费者黄某在某饭店就餐,酒足饭饱后突然“发现”一个小虫子在光溜溜的盘子上爬行,于是拒绝支付餐费。饭店也不示弱,认为其中有诈,拨打110报警。警方备案后建议双方到区消保委解决。在消保委主持的调解中,饭店方提出一个有力的理由:小虫子怎会在黄某把饭菜全吃完后才出现?按理说,黄某一发现饭菜有虫,肯定会停止用餐。黄某理屈词穷,在消保委的批评教育和警方的敦促下,乖乖付了餐费。 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认为,依法维权是消费者的权利,但在消费纠纷中法律不能所及之处,需要消费者和商家的诚信,消费维权,重法还要重诚信。 本报记者马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