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发票可抽奖单项奖金高达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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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9:31 桂龙新闻网 | |||||||||
春节期间,市民购物火爆。市民逛商场、超市后大包小包买东西时,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南宁市税务部门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从今年1月起,南宁市已开展普通发票抽奖,市民购买东西时要注意索要发票。 据了解,春节每年都会出现消费高潮,同时也引发新一轮投诉热潮,但往往由于消费者没有保存好购物服务凭证,导致投诉不能受理或受理困难等情况。
对此,有关人士建议,消息者最好到信誉良好的商店、超市购物。仔细查看商品包装,不要购买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日期和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购物时,一定索要发票。同时,购买大件物品时,还要索要“服务单据”,如购货卡、服务卡、保修卡等。 此外,有些商家为了逃税,本应是605元的东西,他只让消费者付600元而不开具发票。消费者如果贪图小利不要发票,将来一旦商品出了问题,受损失的只能是自己。 友情提醒 从今年1月1日起,南宁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开展发票抽奖活动,每个月将给纳税人送出50万元的奖金。据了解,税务机关将纳税人在活动期间已向税务机关结报并已填写的发票代码、号码,按期输入电脑,由电脑随机抽奖,每月抽奖2次。单项奖金最高可达1万元。每个月的14日、27日,广西电视台经济频道将直播抽奖过程,消费者可凭发票代码兑奖。 来源:南宁晚报选稿:韦力萍作者:赵金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