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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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9:33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本报讯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将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近日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提出,我省今年将重点推行查办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从今年3月1日起,省检察院、各市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县区检察院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年底前全部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近期,省检察院将制定相关的工作流程和运行规范。 全程录音录像,不能任意选择取舍,任何人不得对原始资料擅自进行剪辑或技术处理,严防录音录像资料泄露、流失。目的是规范执法防止翻供,有利于固定关键证据;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办案干警;有利于通过再现审讯过程,从中研究寻找新的案件突破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