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少女判了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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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9:39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近日,采取威胁手段强奸某宾馆女服务员的淫贼王建鑫,被涡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5年7月13日晚11时许,王建鑫与朱明(另案处理)、董翔在涡阳县广场北侧一大排档吃饭,酒足饭饱后三人恰逢该县某宾馆女服务员孙乐乐、孙小晓下班经过。王建鑫与朱明两人“拦的”强行将两女孩拉至车内,孙小晓被朱明带至一建筑工地奸淫。事后朱明离去,王建鑫又两次将孙小晓强行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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