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养父强奸不满14岁养女致其怀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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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1:16 汉网 | |||||||||
(记者陈麒麟 通讯员龚明) 因涉嫌强奸不满14岁的养女,近日,54岁的养父被判9年重刑。 54岁的周盛家住洪山左岭镇,自小学毕业后便在家务农。15年前,周盛与妻子收养了一名八九个月大的女婴,取名周鹃。
在报户口时,周盛将抱养孩子的那一天——1991年4月l3日作为孩子的生日。在周盛与妻子的拉扯下,小周鹃已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去年8月l2日,小周鹃突然拨打110报警,声称养父周盛多次强奸自己,致其怀孕。周盛的妻子也证实了养女的说法,并拿出了女儿的医院化验单。洪山警方随后将周盛刑拘。 近日,洪山检察院以周盛涉嫌强奸幼女为由,提起诉讼。法庭上,周盛矢口否认自己有强奸行为,但当检察官问道:“为什么胎儿跟你有血缘关系?”周盛哑口无言。 因周鹃被强奸时还不满14岁。洪山法院最终认定,周盛在明知周鹃是幼女仍与之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