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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国际邮件可以“附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1:35 今晚报

  ▲读者苏雅君:由于工作需要,我经常要往国外寄一些货物样品、清单,但对国际邮件附寄范围的相关规定不是特别了解,尤其是2006年开始的一些新规定,我想打听一下国际邮件的附寄范围。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经向邮政部门咨询得知,“附寄”是指附在邮件上寄递的清单、货单、发票、收据等。按照新的《国际及港澳邮件处理规则》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下列邮件内可以附寄相关单据和物品:

  1、平常信函内可以附寄已盖销和未盖销的邮票(除寄达国另有规定者外),但其价值不得超过海关的相关规定,并应在封面粘贴CN22绿色报关签条,向海关申报。

  2、平常印刷品内允许附寄内件清单和收、寄件人姓名、地址签条。

  3、平常小包内可以寄递与内件有关的发票、货物产地和原料注解、货物出厂日期、登记号码、价目说明、产品说明书以及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签条。寄达国要求相关内件附寄进口证明时,应请寄件人将证明文件用CP92封套牢固地附在小包上寄发。

  4、普通包裹内可以附寄包裹内件清单、发票、货单、与内件有关的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以及收、寄件人姓名地址签条。

  5、挂号函件、保价函件和各类包裹都可以附寄回执(不接受普通包裹附寄回执的国家除外)。附寄的回执和相关邮件一并称重计收邮费,并另按片收取回执费。 (孙晓滢 王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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