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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少年夜半找乐乱棒打死流浪汉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2:00 重庆晚报

  本报讯 4个青少年深夜在街头游荡,只因“没得耍事”,竟将一个流浪汉乱棒打死。昨日,他们为此付出巨大代价———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被判刑15年。

  据市一中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8日凌晨0时许,李根等4人在沙坪坝区青木关镇新开发区吃烧烤。这时,他们看见一个流浪汉在不远处的花台上睡觉,只穿着一条花裤子。他们觉得看着不顺眼,走上前去踢了他几脚。流浪汉被打醒后,爬起来逃走。

  见流浪汉逃走,李根等人找了几根木棒,骑着摩托车去追。他们在开发区碚青公路旁追上那个流浪汉,围着他一阵暴打。流浪汉头上身上鲜血直流,毫无还手之力。直到路边有人经过,4人才骑着摩托车逃离。

  后经法医鉴定,流浪汉多处皮肤软组织大面积挫伤,创伤性休克死亡。去年8月26日,在其他3个同伙被警方捉获后,李根主动投案。昨日,市一中院认定李根等4人故意伤害罪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本案的第一被告李根,老家在丰都双路镇,案发时刚满18岁。和他一同犯下血案的另两个同伴也和他一样大,第二被告甚至还是未成年人。其中两个人并不是第一次无故殴打流浪汉,此前,他们也曾有过类似行为,只是后果没这么严重。在法庭受审时,他们互相推诿,都说致命的地方不是自己打的。问及打死人的原因,他们都说没想到杀人,只是“没得耍事”,想找点乐子。

  对此,

重庆大学健康教育中心主任、高级心理咨询师王浩说,李根等人活活打死流浪汉的行为,令人痛心。她分析,这4人介于成年和未成年之间,他们的成长仍需要家庭和学校的关怀和引导。目前片面追求学习成绩的做法,往往忽视了对孩子如何做人的教育。如果李根等人能享有足够的家庭关怀,从小接受爱的教育,其过剩的精力及时得到疏导,可能这幕悲剧就不会发生。

  (记者 易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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