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投诉半月内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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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5:4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2月7日讯(记者王海强通讯员侯培年)市民修车有异议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后,将在15天内获得答复。近日,市交通委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定出处理市民投诉时限,对市民修车与维修企业发生的收费和质量纠纷,投诉后必须在半个月内处理完毕。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20万辆,随着车辆增多,相关维修投诉也日益增加,统计数据显示,投诉60%以上集中在收费和质量两个方面。
在此,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公布举报监督方式,电话:82817777、 84960701,电子邮件: q d— w x c@163.co 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