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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推行工会主席问责制 工作无为失职将被罢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7:09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石慧琼)从2006年开始,南宁市推行工会主席考核问责制,对任职期间工作无为、工作失职的各基层工会主席,要进行问责。这意味着不敢为职工权益“声张”、无所作为的工会主席,将面临被罢免的考验。

  春节前夕,南宁市总工会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会主席队伍管理考核的意见》,正式施行工会主席考核问责制。问责范围包括:工作无为问责,如主观努力不够,能力
差,不能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责;工作过错问责,如工作中违法违纪,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活动缺席问责等。

  对因工作不称职或违法违纪,多数会员要求罢免的工会领导干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罢免。连续两年不称职,或者其所管理的单位、所分管的工作连续3年考核不达标的,建议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调整其职务,不再担任工会领导职务。编辑:杨东作者:石慧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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