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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俩30年没见,为争遗产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7:3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余言记者张璐)一对30多年没见面的姐妹,却为争夺已经去世的养父母留下的3间平房打起了官司。昨天,雨花台区法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50年前,3岁的李艳被家住板桥街道古雄村的李海收养。李海与妻子务农为生,生活清苦。李艳17岁时,村里将其安排到某工厂上班。从此,她就很少与家里联系。

  为养儿防老,李海夫妇对李艳失望之余,抱养了亲戚家7岁的女儿李丽。小女儿李丽对养父母还算孝顺,结婚以后,与老人住到一起,日子过得也算和睦。

  1996年,李海病重去世,李艳没有出现。5年后,养母过世,李艳也没出现。同村人都为李家抱不平:“抱个女儿白养了14年,临死都没来磕个头,实在不应该。”

  去年10月,李家的房子被征地拆迁。当年11月,李丽突然收到法庭传票,才知自己被30多年没见的姐姐李艳告了,为的就是养父母留下的3间平房。

  李艳没有出席昨天的庭审,她丈夫钱强作为代理人出庭。钱强辩称,30多年间,妻子没有与养父母断绝关系,所以应该继承遗产。

  而与李海同村的7个村民则一起出庭做证,李艳离家后,几乎没再回来看望养父母,两个老人去世时也没回来尽孝道。

  主审法官认为,养子女有权继承遗产,但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子女有扶养能力不尽扶养义务,应不分或少分遗产。法院认定,李艳17岁离家后,就未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因此她不应分得遗产。最终,法院当庭驳回了李艳的诉讼请求(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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