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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撞死邻居后为减轻负罪感求做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8:23 南京报业网

  □实习记者张玉宝

  【金陵晚报报道】 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一直都小心翼翼开车,却不想临近年关时偏偏就出了事,将一邻居撞死。为了让自己的良心不再继续遭受煎熬,程先生希望死者家属能够把自己告上法庭。日前他打进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哽咽地诉说着自己的请求:帮帮我吧,让我做被告吧!

  事发

  程先生是从河南农村来南京的,夫妻俩老实巴交,在梅山经营着一家百货小店,以此供养两个孩子上学。为了多赚点钱,他们还筹钱买了一辆五菱面包车来运货赚钱。

  1月10日已经临近农历鸡年的年底了,程先生一家人忙碌地准备着,希望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新年。这天上午10:20左右,程先生开上他的面包车准备外出,事情偏偏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他在小区里倒车时不小心将一位蹲在路边洗菜的84岁老太撞倒压在了车下,老人被救护车送进南京市第一医院抢救40多分钟后,被宣布因“胸外伤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八大队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认为老人蹲在自家门前洗菜并无过错,程先生倒车疏忽撞到老人致使老人身亡,应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涉及到刑事责任,程先生日前被取保候审。

  争议

  几天后安排好了老人的身后事,双方自然谈到了赔偿的问题。程先生说自己在事情发生后一直积极参与抢救和配合交警处理事故。老人在医院的抢救费用是自己付的,后来又拿出了两万元为老人操办后事。老人出殡那天他还特意送了两个大花圈,目的就是想给受害者和其家属一些安慰。

  程先生说一想到是自己的过错造成了别人的生死离别,他自己心里也感到愧疚,春节前他去看望了去世老人留下的87岁老伴。看到行动不方便的老人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没有了老伴的照顾,程先生心中的负罪感更加沉重。春节后程先生又带上礼品分别给老人和其子女们去拜年,想用自己的行动和诚意减轻对方的痛苦,顺便也告诉对方自己不会对此不负责任。

  为了减轻一些自己的负罪感,他特别希望对方把自己告上法庭,也好将事情做个了结。

  今年50多岁的邓先生是老人的长子,对于事发后程先生的积极态度邓先生表示满意。在处理老人身后事期间,两家人相处融洽。由于大家是一个小区的邻居,双方商议接受交警的调解,然而最终双方却在赔偿数额上发生了分歧。程先生认为对方提出的五万元精神补偿和十多万的赔偿总额数额过高,自己难以接受。而邓先生一家则认为自己的母亲虽然高龄但身体健康,就这样一下子没了对自己的打击太大,多少金钱也难以抚平这个创伤。

  调解

  前天下午,记者跟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的董永斌律师一起来到梅山为双方做调解。

  对于为什么不去法庭起诉程先生要求赔偿,邓先生告诉记者和律师,突然失去母亲已经让他伤心不已,为了邻里关系他不想再把这事闹到法院去。

  董律师明确告诉双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为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投保的应当由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者进行赔付。而程先生的车辆正好在承保期内。

  本案中,受害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和程先生赔偿损失。由于受害者不愿提起诉讼,程先生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也可先行向受害者邓先生一家赔付,然后再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给予自己赔偿。(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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