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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力下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16 南方日报

  广东警力下沉先走一步

  要使机关“瘦身”民警心系基层仍需更多政策扶持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夏晓露肖定东)笔者昨天获悉,我省的公安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各类新情况、新矛盾,以“保护”、“服务”为途径,先行一步出台了一
系列警务改革举措,将“防线”前移、警力下沉,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压上路面,目前,我省更多警力正向基层倾斜,有力地促进了整个社会面的长治久安。

  新增警力全部投入一线

  据介绍,广东警务改革的“重磅炸弹”之一是把各地新招的警力基本上都投放到巡警、派出所和警务室。除此之外,我省各地级市公安局还努力谋求精简机构,下沉现有警力,以形成全天候社会面巡控网络。

  在去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省派出所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就要求下最大的决心推动警力下沉。他说,争取城区派出所警力要达到区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60%以上,县和县级市的派出所警力要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50%以上。再加上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所队的警力,实现公安部提出的目标,即基层所队实有警力占所在公安机关或部门、警种总警力的85%以上将不成问题,我省公安基层一线的战斗力也将更加强大。

  不少地级市公安局也积极从机关抽调民警充实基层。如梅州市公安局按从该市局机关分期分批抽调35周岁以下的青年民警充实到基层一线,参与梅州城区和梅县新县城的治安管理,迈出了构建立体式治安防控网络新的一步。河源市去年10月开始,也陆续把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70名民警充实到基层派出所工作,强化对市区社会面治安防控。今年年内,

东莞市公安系统将实施机关“瘦身”,从机关精简1000名警力下沉到基层,并招收文职人员用于非执法岗位,以腾出更多警力充实到基层。

  推行社区民警“流动办公”

  广东省公安厅警力下沉的又一板斧是扩展社区警务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省公安厅要求各地级市努力推动社区警务工作,提高发现、预防、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并推行社区民警“流动办公”,促使民警深入群众,融入社区,切实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做好基础防范管理工作的作用。

  深圳市公安局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成功的探索,福田、罗湖、南山等10个公安分局从2003年开始就加大对社区警务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严格按照“三个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统一配置标准)、“六个一”(一个档案柜、一台电脑、一幅社区平面示意图、一块社区民警岗位职责公开牌、一个警民联系箱、一套综合台账)的要求,进行社区警务室的硬件建设,并派驻了专职的社区民警。在辖区内,群众随时可以通过社区警务室办理各种证照,并进行报案、举报。社区民警同时发动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的群防群治工作,成效显著。

  基层民警实行绩效考核

  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执法素质,直接关系到整个警队的形象。为此,省公安厅在推行警力下沉的过程中,以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落实“三个必训”为主线,狠抓基层民警的培训工作。

  根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所属的基层所队民警每年统筹组织一次不少于15天的集中训练,把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基层民警的法律素质。除此之外,结合“大练兵”,基层民警的实战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省公安厅还全面实行基层民警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绩效考核,强化内部奖惩激励的杠杆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基层民警尚需更多扶持

  公安部提出,基层所队实有警力要占所在公安机关或部门、警种总警力的85%以上,这个要求的潜台词是“基层警力严重不足,机关人员过多”。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要改善这种状况,主要是要改变现有机关民警比基层民警工作环境好、危险性低,而且“待遇不错”的现状。否则,就会造成“人人都想往机关挤”的局面,基层警务无人愿意问津。

  这样说,并不是否认机关民警的贡献和努力,而是要营造一种民警“愿意下基层”的社会氛围。这无疑需要几个方面的政策扶持,一是“基层要出官”,上级部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基层民警,并在评先评优等重大事项中,多向基层民警倾斜。二是要在经济待遇上向一线倾斜,使基层民警的实际所得高出机关民警。三是改善基层民警的工作环境,特别是对边远贫困的派出所,更要积极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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