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推行工会主席问责制 工作无为失职将被罢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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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0:11 桂龙新闻网 | |||||||||
从2006年开始,南宁市推行工会主席考核问责制,对任职期间工作无为、工作失职的各基层工会主席,要进行问责。这意味着不敢为职工权益“声张”、无所作为的工会主席,将面临被罢免的考验。 春节前夕,南宁市总工会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会主席队伍管理考核的意见》,正式施行工会主席考核问责制。问责范围包括:工作无为问责,如主观努力不够,能力
对因工作不称职或违法违纪,多数会员要求罢免的工会领导干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罢免。连续两年不称职,或者其所管理的单位、所分管的工作连续3年考核不达标的,建议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调整其职务,不再担任工会领导职务。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选稿:韦力萍作者:石慧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