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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门检查后这样说—商业用房可以开网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0:49 云南日报

  

文化部门检查后这样说—商业用房可以开网吧

  昨日本报B6版刊登了《居民楼里要开网吧众住户听说不得啦》,反映的是昆明市江岸小区三期一幢居民楼二楼要开网吧引起众住户不满的事。昨日,经云南省、昆明市文化部门联手调查确认,二楼属于商业用房,可以开网吧。

  江岸小区众住户认为按照有关规定,居民楼不得设网吧,而有人要在江岸一幢房屋内二楼开网吧,这个投诉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下午,云南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稽查队、昆明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网络科检查人员来到现场查看。检查后,检查人员认为二楼属于商业用房,不是居民用房。随后,口头通知经营者,可以开网吧。检查人员还查明,这一网吧是由其他地方搬迁来这里的有证经营户,并非“黑网吧”,新址已经过昆明市五华区文化部门核实,符合变更条件。但检查人员要求网吧一定要采取隔音措施,不得影响邻居。同时检查人员还告诫经营者,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否则一经发现将被重罚。

  在二楼,记者注意到,工人们正在焊接的楼梯已经被拆除了。网吧负责人陶亚宁告诉记者,为了不干扰邻居,也为了小区安全,网吧不再与住户共用常用通道,原来准备用做消防通道的出口将用砖堵死,并将另选消防通道。

  钱 英/文江 洋/摄(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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