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获利4000元卖掉亲生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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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1: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郭瑜) 一男子谎称家庭生活困难,将亲生儿子卖掉。昨日记者从漯河市源汇区法院获悉,拐卖亲生儿子的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5月24日,被告人刘某带儿子刘宝(化名)住进漯河市区一家招待所。刘某对招待所老板高某撒谎说,家里出了车祸,妻子离家出走,无力抚养儿子,愿以4000元的价格将儿
事后刘某分得现金4000元,其余6000元被高某、闫某等人分掉。 警方获悉情况后,将被拐卖的刘宝解救,同时将刘某、闫某、高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高某、闫某以获利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在共同犯罪中,刘某是主犯,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高某被判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闫某被判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