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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广州法援 多个全国第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曾被全国推广的“广州模式”又有新的探索;今年将倡导全国首个法律援助日

  本报记者王晓云通讯员张文丽

  “2006年,我们将倡导全国首个法律援助日,为老百姓提供更深层更广泛的服务。”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谭祥平近日告诉记者。

  刚刚掀起“颠覆性”新举措——点援制,突破性的思维让广州法援打破“广州模式”,创立“广州特色”:法援主力军转向社会律师,法援机构职能由当初的以办案为主转为监督管理为主。一切转变,都是为了撑起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保护伞。

  首家法援:几多全国首创

  翻开广州市法援处的档案,“第一”、“首次”的字眼频频显现:

  成立于1995年11月9日,是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成立11天,就接手了全国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八龄童状告生母案。

  自1997年起,着手构建广州法援网络。建立了第一个区级法援机构——广州白云区法援处,建立了第一个社团法援机构——广州市青少年法律援助处。

  从开业至2005年12月,广州法援共承办法援案件15333件,接待咨询109660次。第一个超过10万件次法援服务数额,受理案件数已连续几年处于全国首列。

  第一个发放盲文版“法援指南”,为全市近五万名盲人摆脱视觉障碍,畅通受援渠道。率先制作法律援助证,改变了以往坐等群众上门求援的做法,变为主动上门服务。

  首创“点援制”。“第一个吃螃蟹”去探索法律援助新模式,确定专业案件定点指派合作律师事务所。今年4月和10月,广州首家医疗纠纷法援案件定点指派单位和首家维吾尔族法援案件定点指派单位分别指定给两家律师事务所。

  十年历程:打破“广州模式”

  谭祥平很自信,“十年前,我们是全国第一家法援机构,十年后,我们是全国第一流的法援机构。”

  法律援助的“广州模式”曾被全国推广,而今,他们又打破“广州模式”,探索新制度。

  法援人员组成,由法援机构律师转让社会律师担当主力军。这也是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所说的“组建大法援网”,法援中心负责审批受助申请、联系相关律师事务所、对法援案进行质量跟踪,而具体办案由社会律师承担。这样,法援资源将大大加强,受助人数会大大增多。

  法援处的职能随之大变,由当初的以办案为主转为监督管理为主,实行“一案一卡”,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记录,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2005年,法援处承办案件5000余宗,绝大多数是社会律师承担受理。

  政府对法援工作的态度也愈加重视,经费保障逐年上升。2002年全市法律援助专项业务经费为59万元,而2005年全市法援专项经费达到了309万元。

  发展蓝图:倡导法援日

  “能不能为困难群众定个专门的法律援助日?!”谭祥平说,今年我们要倡导这个想法。

  广州法援还有个大胆设想:在广州律师协会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委员会,由律师的自律组织担任“裁判者”,制定严格的制度程序来选拔优秀法援律师。

  目前,广州市各法律援助处共有工作人员57人,其中31个是有律师资格的专职人员。他们痛苦着弱者的痛苦,快乐着弱者的快乐。

  不久前辛莹律师办理一离婚案,受援人身患子宫癌在住院,她丈夫竟公然带着情人回家同居。“这样践踏妇女权益,很气人。”辛律师当庭就哭了。能替受援人维护权益,是她最大的满足。

  “做法援,要有水平,要有爱心。”为了办理一单交通肇事赔偿案,已经54岁的李小玲律师骑着单车穿街走巷,满城找证人,最后收集了44份证据,并说服了5个证人出庭。就连威严的法官也表示感动,没见过这么执着的律师,而且还是没有报酬的法援律师。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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