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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因偷窨井盖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1: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安阳讯 (首席记者 张志立 通讯员 马伟字) 昨天,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宣判一起偷窃窨井盖案件。安阳市东风乡农民周峰等3人,因贪图不法利益,不顾行人和车辆安全,盗取正在使用的窨井盖,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8月16日凌晨1时许,周峰、杨有、王志强3人驾驶机动三轮车,从一个小区盗走5个窨井盖。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等3人,明知在居住小区主要道路上
盗取正在使用中的窨井盖,会危及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但仍实施该行为,其后果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3人的行为还构成盗窃罪。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最终认定3人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周某等3人有期徒刑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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