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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云南红河民政局长挪用六千万养老金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2:11 生活报

  “等我们老了也可以像工人一样领取退休工资”,云南省红河州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从1996年开始编织的这个美好梦想,如今却面临着可能无法得到兑现的危险。

  近日,原云南省红河州原民政局局长罗理诚因涉嫌挪用六千余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和受贿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这个涉及官员多达15人的腐败窝案,随着对罗理诚的审判渐渐为社会知晓。

  2004年3月,根据国家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财政一处开展了对红河州本级财力状况的调查。

  调查之前,

审计部门经过分析,确定将未在红河州政府行政中心内办公、单独建起了豪华办公大楼的红河州民政局作为审计的重点对象。原因很简单:一个靠全额财政拨款的单位,如何有能力率先跳出行政中心,建起豪华办公楼?

  通过查账,审计人员发现:1996年至2003年,红河州各县共汇入红河州民政局的农保基金中,有近六千万元不见了。并且通过调查,投保的农民已经有两年多未能领到一分

养老保险金。

  审计组调查后发现:1997年至2003年,罗理诚先后将6345万元的农保基金出借给私人承包企业和单位。直至审计人员调查时,尚有5200万元本金未能收回。所借出的农保基金,有的没有设定抵押物,有的超过诉讼时效,有的早已成为该局豪华办公楼的砖块和水泥。

  审计组发现,罗理诚出借的农保基金中,有高达4280万元的巨额基金借给了温州商人李孝銮承包的红福经贸公司。

  1997年至1999年,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的四千余万元农保基金先后分11笔次划到红福公司的账上之后,很快就被李孝銮以支付工程款、货款、投资款等方式提现或转走,至2000年3月,红福公司的账户上仅有余额2300元。

  而以“实现农保基金升值”为幌子出借巨款的红河州民政局一群干部,也靠着借款单位红福公司先后“发家致富”。司法机关查明,罗理诚先后收受了借款单位的行贿款28.8万元,同时,收受李孝銮赠送的红木家具一套、手提电脑一台。

  而东窗事发后被追究责任的其他相关干部,也相应收受数额不等的钱款和财物。

  红河州政府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分析认为:罗理诚案件反映出红河州有关部门对于巨额农保基金的管理完全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案发后,有关部门拍卖了涉案资产,但仅得到一千余万元。红河州相关部门表示,何时能完成这个繁重的“追债工程”很难确定。

  据《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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