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楼上扔物砸坏停车场内私家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3:12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晚,从南通来南京出差的高师傅将自己的私家车停到了夫子庙附近一家收费停车场。晚上8点半左右,附近居民楼上突然扔下一只玻璃瓶,不偏不倚正好砸中高师傅的车,将前挡风玻璃砸了个粉碎。事实经过很清楚,显然是扔玻璃瓶的人要对此事负责,可附近居民楼上住着几百家住户,一时半会根本找不着肇事者,那究竟谁该为事故负责?高师傅和停车场管理员各执一词,只好双双闹上了夫子庙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高师傅和管理员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高师傅认为,自己的车停在停车场内,而且自己已经交纳了停车费用,管理员应该尽到自己的看守义务,现在车子出了事,管理员应该负全责,赔偿自己一块新的车窗玻璃。管理员则首先承认自己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只是一部分责任,根本不应该负全责。他认为天降玻璃瓶完全属于天灾,属于不可抗力,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就好比天降冰雹砸中车玻璃一个道理,属于“自然灾害”,这种情况让自己全额买单,显然不能接受。由于双方的解释都有一定的道理,民警随即进行调解。因为高师傅的车买了保险,民警首先建议高师傅与保险公司联系,如果保险公司能赔偿一部分损失最好,那管理员只需补上修好车窗玻璃的差额;如果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话,那双方再进一步协商。

  在民警建议下,高师傅首先致电自己在南通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方又委托南京的一家保险公司准备来勘察现场。坏消息很快传来,南京这家保险公司了解清楚高师傅的车是在停车场出的事后,根据保险合同,称自己完全免责,不能予以赔偿!高师傅与管理员的争执又陷入僵局。考虑到管理员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民警建议高师傅先查清挡风玻璃的具体价格,双方对赔偿金额再作具体磋商。一番辗转后,高师傅查到玻璃的大概价格在五六百元左右,加上辅料和修理费用,总共需要800元左右。最后,经民警全力调解,管理员同意赔偿高师傅600元钱,高师傅也表示自己自认倒霉,同意支付剩余的修理费用。双方达成一致后,热心的民警随即联系上了南京一家汽车修理店,帮助高师傅第一时间修好了车窗玻璃,一场意外事故就此化解。(周茂川)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