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强索南方人钱四歹徒先后入了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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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1:24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庄河市的孙某等人以“讨债”的方式,向来庄河收购海产品的南方人汤某索要钱财1万元。案发后,部分涉案人员潜逃。去年,几名案犯相继归案。近日,庄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某、吕某、曹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3年不等的刑罚,每人并判处罚金5000元。 1998年8月25日,温州人汤某来到庄河市黑岛镇西阳宫村的虾场收购海产品。当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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