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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养弃婴 好心夫妻涉嫌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3:51 时代商报

  新闻回放 2005 年10月,家住沈阳新民地区的张宏义夫妇在没有报案的情况下,从路边抱回了一个弃婴,并悉心哺育 。但是这个弃婴患有多种先天性疾病,几个月来,他们为了给婴儿治病不但花光了积蓄,还欠了近 3 万元外债。

  2月7日,本报报道了张宏义夫妇的爱心事迹后,接到很多读者的热心电话,表示要为张宏义夫妇捐款,但是当记者要帮他们给孩子办户口时,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张宏义夫
妇在没有报案的情况下收养弃婴是违法行为!”

  不报案不能收养弃婴

  目前,张宏义夫妇感觉最大的困难并不是钱,而是孩子的户口问题,并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助解决。昨日,记者找到了沈阳市民政局专门负责收养问题的黄建国处长,黄处长说:“张宏义夫妇收养这名弃婴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他们捡到孩子后,没有报案,直接抱回家里来养,这种方式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弃婴的夫妇要出具相关的弃婴证明。也就是说,在他们捡到这个孩子后,就应该马上报案。”

  收养孩子须补办证明

  根据相关法规,张宏义夫妇的收养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民政部门收回孩子,那么,他们为孩子支付的巨额医疗费谁来承担?

  张宏义夫妇告诉记者,他们不在乎钱,只想收养这个孩子。为了让张宏义夫妇合法收养孩子,记者带着二人找到了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梁新春律师。

  粱律师说:“他们要收养这个孩子,必须到公安局补办弃婴证明。他们的做法尽管让人感动,但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弃婴证明,他们抚养这个孩子就是不合法的。另外,他们是否具备继续抚养弃婴的能力,相关部门也是要首先考虑的。”

  10万元也抱不走孩子

  张宏义夫妇靠种地为生,每年只有2000元的收入。为了给孩子治病,他们每天吃馒头、咸菜,偶尔吃碗方便面也成了奢侈品。张宏义夫妇告诉记者,“我们和孩子已经产生了感情,别人就算给10万元也不能抱走,我们马上就办理相关手续。”

  对此,黄处长表示, 张宏义夫妇继续抚养孩子,势必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他们可以考虑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寄养,当孩子再生病时,福利院会出资治病。

  首席记者 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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