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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演“跳楼秀”只为赚“捐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3:57 深圳商报

  上演“跳楼秀”只为赚“捐款”

  警方称当事人违法行为应受处罚

  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

  【本报讯】记者昨日接到市民报料,称本报2月6日报道的以跳楼博同情索要钱财的汕头籍男子,2月7日中午爬上观澜人民医院顶楼再次做出跳楼架势,后被警方劝下。

  “跳楼者”要钱讨价还价

  本报2月6日报道,一名自称患肺结核无钱医治的汕头籍男子,在2月2日10时许爬上宝安石岩人民医院顶层做出跳楼架势。在与警方和医院僵持10多分钟后,该男子拿到热心人士的200元捐款撤下。该男子后要求热心人士追加200元遭拒绝,站在石岩人民医院大门破口大骂。

  当天下午,龙岗横岗医院罗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一名男子在该院也闹着要跳楼。医生给他检查,他拒绝;给补助,他张口要2000元。医院派专车准备将该男子送往治疗肺结核的龙岗区慢性病院救治,该男子却拿着200元转身就跑,与石岩人民医院发生的情况一模一样。

  2月7日中午12时许,观澜人民医院9楼窗台也出现了一名以无钱治病为由要跳楼的男子,闹着要见院长,并表示“只要钱不治病”。一名汕头籍医生以老乡名义捐助了100元后,该男子嫌少,获追加200元后从窗外爬了进来。在现场组织救援和劝解的观澜福民派出所民警指认,该男子于今年1月10日以同样的借口爬上观澜街道办6楼,在接受街道办领导1000元的捐助后放弃“跳楼”。

  处罚患传染病当事人有难度

  2月7日中午,福民派出所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审讯。该男子自称姓林,28岁。因父母均已过世,家中只有姐姐,自己又患了肺结核,什么活都做不了,才想出这个“办法”,希望得到一些帮助。经过几次“跳楼”后,“收获”不小。

  福民派出所负责人表示,该男子的“跳楼秀”已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以进行治安拘留并被追究责任。

  采取极端过激行为不可取

  福民派出所负责人称,这名肺结核男子“跳楼秀”时引来围观,民警和消防员一边铺设气垫做好营救措施,一边向不明真相的群众现场解释。群众在得知真相后纷纷谴责该男子。该男子的行为给社会秩序造成了不应有的混乱,造成了政府行政资源的浪费。为了将这些恶劣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不少民警和医务人员都有过自掏腰包的经历。

  不少受访者表示,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引导公民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反映自己的诉求,不要采取极端、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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