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系统发放新年首笔举报奖金一举报偷税者获奖350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4:26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碧玉戴宝戈刘宝红)日前福田国税局开出了今年国税系统第一单举报奖励证明,一名举报者领到市国税局颁发的今年首笔举报奖励金35000元。 本次被举报的公司1999年成立,属生产型老企业,为达到偷税目的,该公司少量收入按正常渠道开具发票并报税,大部分收入记入内账,不开发票不申报纳税。
该公司的恶劣行为已引起税务机关的质疑,但苦于一直没有找到其偷税款的直接证明。2004年下半年,福田国税局收到一份有关该公司的举报证明材料,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通过近10个月的追踪,福田国税局查出该公司截至2004年年末,共隐瞒销售收入2500多万元,偷税款近150万元。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规定追缴了该公司所偷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市国税局根据有关规定奖励了举报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