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厨”刀功用错地 私设公堂砍“情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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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6:1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某机关食堂的“大厨”何进东没有在厨房展示刀功,却在自己的住处私设公堂刺伤“情敌”,昨天被南京市白下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夏天,被告人何进东得知朋友李可道与其妻有两性关系后,遂将李可道约至象房村的住处,逼问李可道和他妻子的关系。因李可道的“交代”与何妻此前所述不完全一致,何进东认为李可道刻意隐瞒情况,愤怒之下持刀将李可道刺伤,致李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进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4万元,依法从轻判处其缓刑。(木子晓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