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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炸伤孩子眼遇索赔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6:2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放烟花突酿血案

  五岁男童眼被炸

  2月9日下午,记者在四方小区6号楼见到了在家等待进一步治疗的亮亮(化名),亮亮右眼红肿,离半米远就看不清记者伸出的三个手指头。据亮亮的父亲靳先生介绍,1月22
日(农历小年)下午,他在山东路一鞭炮销售点购买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为让亮亮看个过瘾,他还特意搬回一个捆状的烟花。

  “孩子他妈就怕伤着儿子,不停地叮嘱我一定要让亮亮隔得远点看。”靳先生说,他特意让儿子躲在20米外的楼道内观看他放烟花。但本应该飞到空中爆炸的烟花,点燃后却在地面上突然爆炸。只见火光闪过,一声炸响,亮亮“啊”的一声惨叫,当场倒在地上。家人赶忙跑了过去,只见亮亮右眼被炸,满脸是血,靳先生急忙将亮亮送到海慈医院治疗。

  右眼可能被炸失明

  孩子家长欲讨说法

  据接诊医生介绍,孩子的伤势相当严重,因亮亮的角膜多处破裂,只能将伤眼眼球晶体和角膜摘除,孩子右眼很有可能因此失明。“因为孩子受伤,我们全家没过个舒坦年。”靳先生拿着医院的各种收款单据告诉记者,亮亮的医疗费已花去 1万多元,要想恢复视力还需要接受晶体和眼角膜移植手术。

  “要不是烟花质量有问题,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靳先生说,他以前放过的烟花都是冲天而起,剩下的是个完整的空壳。“这次我也是按照燃放说明在平地上正常燃放,烟花却突然爆炸,这才导致孩子受伤,原本捆起来的烟花却四处横飞”。而从事烟花爆竹销售20多年的张先生说,如果靳先生是将烟花放在平地上固定好,然后再点燃,燃放方式应该是正确的。为此,靳先生找到了烟花的销售商和生产厂家,欲为受伤的儿子讨个说法。

  厂商称烟花合格

  索赔遭遇鉴定难

  “我们的销售摊点是有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的。”2月9日下午,面对靳先生的责问,位于山东路的这家鞭炮销售摊点的老板说:“这烟花又不是我生产的,质量合不合格与我没有关系。”无奈之下,靳先生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位于湖南的生产厂家,欲让厂家赔偿。但生产厂家却告诉他,他们厂提供给销售商的产品质量都是合格的,所以厂方不能进行赔偿。

  烟花质量究竟是否有问题?张先生告诉记者,质量合格的烟花燃放时应是飞到空中爆炸,炮桶不会发生爆炸。但炸伤孩子眼睛的烟花已经燃放,要鉴定其是否合格比较难。

  “我到正规的销售网点买鞭炮,就是图个安全,所以我一定要为儿子讨个说法。”2月9日下午,靳先生将销售商投诉到市北安监局。市北安监局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监局已受理此案,该案非常有代表性,而且是今年本市首例鞭炮伤人投诉索赔案件,安监局将立即进行调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燃放烟花受伤

  备好诉讼证据

  那么,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究竟该谁负责?对此,柏瑞律师事务所的李燕华律师认为,如果是因为烟花爆竹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燃放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既可以向销售商索赔,也可以向负有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厂家索赔。销售商承担了赔偿义务的,可以向生产厂家追偿。生产、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的厂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国家主管部门还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一旦燃放爆竹发生意外,当事人应做好诉讼证据准备,寻找目击证人;保存好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请就诊医院出具休息天数的证明,收集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等。

  本报记者张延平 江翡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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