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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进女卫生间拉架 男保安反被判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7:0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大连讯(记者李战洲)大连两名女子在卫生间内打了起来,一男保安路过伸手相助,结果被告上法庭判决赔礼道歉。

  2005年9月的一天,巧真(化名)正在单位的卫生间洗澡,恰巧同事明丽(化名)进来洗衣服。卫生间用水量有限,两人为此争吵起来,继而厮打。明丽打不过巧真,便大声喊人帮忙。

  单位保安赵某(男)恰巧从此经过,听到求助声,一把将明丽拉了出来。

  对于男保安冲进了女卫生间这个事,巧真认为是明丽和赵串通好了侮辱自己。第二天,巧真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为,巧真没有证据证明明丽和赵某是有意侮辱她,因此没对明丽和赵进行治安处罚。

  感觉受了委屈的巧真将明丽和赵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近日,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经审理认为,事发地点在女卫生间,不宜男性到场解决问题,但两被告都忽视了这一条基本的生活规范,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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