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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费,你拿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7:58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春节七天长假已经结束,对于加班族,国家有明文规定,节假日加班可获得两到三倍的加班报酬。然而,有多少加班族了解加班费的有关规定,他们又有多少人能真正领到应得的加班费?

  连续几天,记者对加班族作了一个抽样调查,并走访了海口有关部门。

  知道加班有钱但不知能拿多少

  在记者采访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超市收银员、餐厅服务员、商店导购员、保安员等20多名对象中,几乎人人都知道春节加班应该有加班费。一名小区的保安说得很直接:“过年别人都在玩,我加班多得钱是天经地义的。”但当记者问到加班费要给多少,这位小伙子愣住了,“看老板吧,只要还过得去就可以了。”

  包括他在内,有三分之二的采访对象不知道究竟能拿多少加班费,尤其是低薪的服务业人员,他们大都表示加班费随单位、老板的意思给,给多少是多少。还有些企业员工认为,单位给加班者发的每天几十到一百元的补贴就是应得的加班费。少数人即使知道国家规定节日加班能拿三倍工资,但也不清楚法定休假日与休息日加班费的区别,以及春节加班费有两种计算标准。

  不敢索取怕丢饭碗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大型企业员工大都能拿到节日加班费,尽管这些加班费有的并不完全符合标准。

  但相比之下,临时工和个体、私营企业员工最容易成为加班费欠薪对象。由于现在工作难找,节日欠薪者尽管知道有加班费可拿,大部分人也是爱它在心口难开,不敢向老板索取。

  19岁的小翠是海口市海秀路一品牌服饰店的导购员,初一、初二都在加班,但老板没给任何加班费。她说,服务业就是这样的,再说她才来两个月,怕要加班费被老板炒鱿鱼。在某机关当保安员的小伙子告诉记者,他们单位在职职工加班,每人每天可得100元加班费,但他由于是应聘的临时工,只有两百元过年红包,这还是单位人人都发的。

  “软性”欠薪没有投诉

  尽管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节假日加班两三倍的报酬标准,但节日加班费依旧年年成为媒体话题。甚至有人提出:节日加班费,你敢要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春节在海口加班的很多打工一族,并没有领取到相应的加班费用,这些打工族大多集中在私营的服务企业。但令人奇怪的是,他们却很少对此提出异议。

  今天,记者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了解到,从大年初一到现在,他们还没有接到一起类似的投诉。而根据往年的经验,即使有投诉也都是完全不给加班费。该总队相关人员说,变相的“软性”欠薪,目前仍没有接到投诉。

  从法理来说,索要加班费是一种个人的民事权利,主动放弃权利,法律自然不会追究。如果个人提出正当要求,企业拖欠不给,投诉后会被依法处罚。但问题是,由于侵权者和被侵权者利益关系复杂,被侵权者对索要加班费难以开口,或者不愿投诉、举证,也就为有法不依提供了可能。

  (本报海口2月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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