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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怎样明白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7:58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记者在采访发现,不少员工对自己究竟能依法拿多少加班费仍不清楚,甚至不知道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的加班费标准不同。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人员介绍,根据1999年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为法定休假日(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而休息日一般仅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按规定,春节七天长假,前三天为法定休
假日,后四天为休息日。在法定休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假后调休代替;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但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市民,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此外,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春节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休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计算工时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在休假日加班,也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然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表示,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加班费的单位实际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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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事先明确权利义务

  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家建议,市民如果要得到正常的加班费,最好是在进入单位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是个人主动加班,最好提前得到主管上级的书面确认。没有事先得到确认,“主动加班”要想拿到加班费,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另外,如果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之前执行了加班,也应该按照企业内部规定获得加班费。

  南京:不给加班费罚双倍

  根据南京市2005年11月份实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690元计算,春节法定节假日当天最低加班费应为98.9元,一般节假日最低加班费为67元。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劳动者也享有三倍加班工资待遇。如果单位不及时或拒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且依据相关规定可向单位索取双倍的赔偿。

  (周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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