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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一女经理被控三宗罪 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13 龙虎网

  【龙虎网讯】因涉嫌职务侵占、受贿200余万元,原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项目经理李京宁,被检察机关指控犯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昨天,记者从二中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同时被起诉的还有给李京宁行贿的陈晓莉和吕剑波。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李京宁在担任中国石化设备物资贸易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负责本单位保险业务的职务便利,在与陈晓莉所在的香港飞劲货运有限公
司进行保险业务的经济往来中,收受陈晓莉以其单位名义给予的保险费回扣款,共计人民币51万余元。2000年10月至2003年8月,李京宁再次收受陈晓莉以其单位名义给予的保险费回扣款,共计人民币67万余元。

  1999年1月、3月,李京宁在与吕剑波的三辉船务有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分别收受吕剑波以单位名义给予的运输费回扣款美元57502元(折合人民币47.55万元)、人民币10万元。

  2002年1月,李京宁将北京邦杰货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退还给本单位的代垫款人民币25万元占为己有。

  公诉机关认为,李京宁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期间,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特别巨大;同时,李京宁在身为公司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公款据为己有,数额巨大,且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款归个人所有,数额巨大,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李京宁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陈晓莉的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吕剑波的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目前,二中院已向三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三被告人均已聘请律师,并且陈晓莉表示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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