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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找工警惕劳务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30 长沙晚报

  本报讯 针对节后进城务工人员增多、求职陷阱增多的现状,市司法局昨日发出2006年一号警示,提醒进城务工者警惕劳务欺诈。同时,从今日起,长沙市12348法律维权专线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劳动用工专题法律咨询活动,接听法律咨询,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春节过后,进城务工人员数量激增,一些不正规的企业见外来务工人员求职心切,巧立名目收取报名费、押金等费用,采取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降低工资标准等方式,侵害
劳动者利益。连日来,长沙市12348法律维权专线就接到了90多起涉及求职招聘的咨询、投诉和举报。昨日,市司法局发布了2006年一号法律警示,提醒广大求职者擦亮眼睛,增强法律意识,警惕劳务欺诈。

  市司法局警示,劳动者在求职时,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吹嘘和承诺,而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示营业执照和其他许可性文件,实地察看用人单位的工作场地和劳动环境,并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了解该企业的实际情况,以防止个别企业恶意欺诈,收取求职者费用后一跑了之。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要条款,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条件的,还可以办理劳动合同见证。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押金、培训费、服装费、介绍费、产品保证金等任何费用,并不得扣留求职者的身份证、学历证等证明文件。对于一些销售公司以高价购买会员卡、化妆品、保健品、小电器等作为求职者入职条件的非法要求,必须坚决拒绝。除此之外,很多街头随处可见一些小广告,以年薪两三万元的高薪为诱饵,招聘酒店男女公关服务员,并要求应聘者在指定的银行柜员机上存钱,这些招聘广告完全就是赤裸裸的诈骗,求职者切勿轻信上当。

  市司法局提示,求职者在遭遇劳务陷阱或者发生劳动纠纷后,切不可采取盲目过激行动或者懦弱忍让,一方面,要保留好证人证言、收款收据、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可以直接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由职能机关介入调查,对于一些以劳务招聘为名进行恶意欺诈的单位,应当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挽回经济损失。(刘岳千灵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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