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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破茧成长 “草根金融”仍待规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全国首家民营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经过三年多的发展,盈利水平达到2%左右,高于国际上银行1.5%的平均资产收益率,成为在全国综合竞争力居前的银行。在2005年《银行家》杂志的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中,台州市商业银行在全国112家城市商业银行中居第12位,在长三角经济区的城市商业银行中居第4位。

  目前,台州市商业银行正在顺利执行国家开发银行与其签订的《微小企业贷款项目
合作协议》。作为全国首批被选中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微小贷款业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台商行的民企背景无疑引起了金融界的关注。外界认为,这是民资银行逐渐被体制认可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自己的银行对自己负责

  台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2年3月,当时搭上了全国城市信用社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末班车。银行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参股5%。商业银行成立时,除了银座城市信用社金融质量较好外,其他七家组建单位有3.51亿元的巨额不良资产,资产不良率高达13.1%。

  台商行董事长陈小军说,银行成立之初,曾有一套方案是以政府为主导,但大家认为,应使产权明晰,脱离政府的干预。“银行变成我们自己的,我们就肯定要对自己负责!”最终政府参股只有5%,民营资本绝对控股。他说:“三年的‘破茧’之旅,我们以自身产生的抗体,没有动用政府一分钱,化解了地方金融机构原来积累的风险,同时也初步摸索出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发展之路。”

  也正是因为明晰了产权,台商行从上到下形成了对每一笔业务都要严格负责的制度,并形成“资产质量风险一票否决”的传统。对于台商行的信贷人员来说,只要贷款出现风险,不论其他工作做得有多好、职位有多高,一样要按制度规定受到处罚;而信贷风险控制良好、授信工作尽职的员工则会得到充分的褒奖。

  台商行对企业的约束措施也相当严厉,对违约的客户完全是“零容忍度”,即使逾期贷款价值低于回收贷款所要付出的成本也要强制收回,哪怕是每次收一二百元,银行会一直锲而不舍地追讨欠款人。

  “市场需要这样的银行”

  台州是浙江省较早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地区,以家庭工业和小商业为代表的小企业遍布城乡各地。台州全市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4.3万多家,其中规模企业3689家。工业经济总量的60%是由90%以上的小企业所创造的。

  陈小军董事长说,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普遍的难题,而信息不对称是难题的核心:一是企业了解银行难,大多数处于起步阶段或成长阶段的小企业,很少有与银行打交道的经验;二是银行了解企业更难,这是因为小企业往往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会计记录有限,经常难以分清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

  而台州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的小银行,虽然资金不多、实力不强,无力为大企业提供融资,但对小企业的信息处理成本远低于大银行要付出的相应成本,并且小企业“额小、期短、量大、面广”的贷款特征,恰恰与小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符合“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风险分散原则。现在,台商行100万元以下的贷款户占到所有贷款户的94%左右,这些贷款户的贷款余额占到全部贷款余额的60%左右。

  与国有银行明显不同的是,台商行有大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客户经理”,客户经理目前占到全行员工的1/3左右,从而保障了为小企业服务所需的人力资源。尽管如此,现在平均每位客户经理还要管理200个左右的有效客户。

  由于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台商行每位客户经理都有强烈的“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开拓意识,而且对小企业的服务并不只是停留在单纯的贷款服务上。比如客户生意太忙,小孩没人带怎么办?一个电话打来,客户经理就会过去帮忙。有些客户甚至把给亲戚物色对象这样的事都托付给台商行的客户经理。由于客户经理掌握着大量的行业信息,企业经营者常常将他们看作自己的免费咨询顾问。

  “草根金融”尚待规范

  陈小军董事长说,“从台州市商业银行一成立,我们就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一点也不敢大意。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我们一直游走于体制之外,而上至高层,下至民间,都关注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旦出现问题,倒下的不仅仅是我们银行,更严重的后果将是对整个中国的民间金融走入体制产生灾难性的影响。而事实证明,‘草根金融’有其强大的生命力。”

  陈小军认为,随着政府对民营资本的进一步鼓励、支持和放开,民营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将是大势所趋。当然,我国对民营银行还必须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像台商行这样经营比较成功的民营银行目前还只是个案,尽管它的发展良好,但仍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风险。

  一是绝对控股权问题。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有城市银行,除了政府以外,其他任何控股人的股份不得超过10%;但一旦政府退出,究竟由谁来控股,对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应该允许民营资本控股可以达到30%甚至更多。

  二是对控股人责任的界定问题,必须设定控股人无限的法律责任。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绝对控股人的责任。“历史上的钱庄如果因经营不善导致严重后果,钱庄主会跳楼自杀,而目前民营银行这方面的责任还不明确。”

  三是对民营银行风险的控制问题。由于我国没有实行民营银行存款保险金制度,所以一旦民营银行出现问题,存款人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四是政府对民营银行的政策支持问题,随着国外银行的进入,政府应创造一个更公平的市场环境,允许民营银行在存贷款比例上有一定的浮动空间,这样才有利于民营银行开展业务并不断壮大。·新华·

民营银行破茧成长“草根金融”仍待规范(图)

  民营银行除了自身需要努力外,也需要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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