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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让4兄妹反目成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47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武晓宇

  【金陵晚报报道】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让一个本来非常和睦的大家庭分崩离析,兄妹4人因此反目。88岁的老母亲也在今年春节前搬离共同生活了21年的小女儿家,独自一人生活。

  88岁的王荷仙老人原来是水佐岗小学的老师,此前一直居住在水佐岗附近。王老师的爱人陈孝祚(笔名马五)是书画名家刘海粟的弟子,早在“文革”中就去世了。他们有三女一子,长女陈思中,次女陈思丰,儿子陈思同,幺女陈思公。21年来,和王荷仙同住的是最小的女儿陈思公。一个大家庭虽然没有住在一起,但是一直相处非常和睦。每到逢年过节,其他几个子女都会去妹妹家看望母亲。陈思丰甚至还义务当了妹妹的外孙女的家庭教师。

  1999年,水佐岗小学集资建房,分给王荷仙老人一套位于育才公寓82号102室的两室一厅套房,面积约为67平方米。因王荷仙积蓄不多,她的集资款由小女儿陈思公支付。

  2002年,王荷仙和陈思公同住的水佐岗公房拆迁。为给妹妹多争取一些拆迁补偿,陈思丰还特意托人将原在一个户口簿上的母亲和妹妹分立成为两个户口。后来全部拆迁款都被陈思公提走,但是其他几人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不久,王老师就和小女儿陈思公一起搬家住进了育才公寓。此前,王荷仙和陈思公一起到公证处做了遗嘱公证,将王名下的育才公寓的这套房子作为遗产留给陈思公。此事,其他子女并不知情。半年后,陈思丰知道了遗嘱一事,但她没有将此事告诉姐姐和弟弟。

  2005年,陈思公又在育才公寓隔壁的长阳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2005年10月6日,她就和母亲王荷仙一起搬到了长阳花园,而将育才公寓的房子出租。

  在居住在长阳花园期间,王荷仙因为年纪大,容易健忘,陈思公和母亲之间常常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陈思公就将姐姐、哥哥叫来商量,有意让大家轮流照顾母亲。这时,陈思同和陈思中也知道了遗嘱的事情。作为家里唯一男丁的陈思同看到,母亲居然悄悄地将房子作为遗产给了妹妹,而母亲和妹妹将此事隐瞒了3年时间,他当场失声痛哭。他认为妹妹有意独霸母亲的房产,理由是即使母亲有意将房子给妹妹,也绝对不会想到去做遗嘱公证。这都是妹妹事先策划好的,肯定是她哄骗母亲这样做的。兄妹之间由此产生了激烈的冲突。

  陈思公也不愿意让母亲住在自己家了。2006年元月1日,租住育才公寓的房客搬走。次日,王荷仙就被搬离长阳花园,而一人住进了育才公寓。

  在协商房产期间,陈思公特别带着母亲去咨询了律师,问律师这个遗嘱公证是否有效。律师肯定地说,房产是老人的,既然已经做过公证,就有法律效力。除非现在王荷仙重新做一个新的遗嘱,并且再做公证,否则就不能让前面那个遗嘱失效。但是有一个情况例外,那就是如果现在王荷仙患了老年痴呆症,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就再也无法重新制作遗嘱,原来的遗嘱就再也推翻不了了。

  陈思公就准备和姐姐哥哥一起将母亲王荷仙带到南京市脑科医院检查,看老人是否有精神问题。但是,其他几人显然已经做好防备。在去医院前,就针对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又进行了协商。他们不想让陈思公独吞房产,至少要对其他人进行补偿。他们要求陈思公写下书面字据,承诺给哥哥姐姐进行补偿。内容大致如下,房子作价33万元。陈思公说,她当初买房装修共掏了13万元,剩余20万元。陈思公认为自己对母亲照顾多,而陈思同是家里的男丁,两人就每人6万元,陈思丰和陈思中每人4万元。这14万在字条上,陈思公只签了自己乳名,且没有写明兑现日期,其他几人发觉后,让她写明兑现日期,但是陈思公拒绝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思公明确表示不可能将其兑现,因为现在她母亲还住在里面,她还不能支配这套房子。如果兑现了,房子就是卖给她了。不论是谁,以后住进这个房子都要交房租。而且,她认为自己这么多年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身体这么好,和她的功劳是分不开的。母亲给她这个房子,仅仅是对她这么多年照顾的补偿。现在哥哥姐姐居然不认可她的功劳,还反过来要抢房子,她真的是肺都气炸了。

  对于母亲的赡养问题,4个子女协商的结果是,每人轮流到育才公寓陪伴母亲,时间是每人一月,轮流更替。他们之间还就此签了一个协议。1月份,由儿子陈思同到育才公寓照顾母亲。王荷仙和儿子陈思同两人一起,在育才公寓度过了凄清的2006年春节。

  但是4个子女之间的矛盾几乎不可调和,陈思丰也不想再给妹妹的外孙做家教了。兄妹4个甚至已经不再讲话。而拿陈思公的话说,“这套房子已经让他们4个兄妹之间反目成仇了。”

  2月3日中午,记者赶到育才公寓,找到了王荷仙老人的家。当时,外面气温很低,但是记者感觉,老人的房间内,气温也比外面高不了多少。

  在那里,记者见到了老人的长女陈思中。陈思中说,她也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她住在大厂,还在那里有份工作,这个月轮到她照顾母亲。现在她只好把工作辞了。

  记者见到了王荷仙老人。老人很健谈,虽然已经88岁,但显得很精神,思维也比较清晰,但感觉确实有些健忘。

  王荷仙老人前两年还被评为南京健康老人。她每天都坚持锻炼。拿老人的话说,“5年了,我没有看过病吃过药”。

  王荷仙说,她和女儿陈思公和女婿的关系一直很好。她对陈思公一家的贡献也最大。当年,她每月拿出20元为陈思公的女儿专门请了人来照看,而当时她的工资也就50多元。她还为这个小女儿变卖过首饰。

  她说,她和小女儿闹矛盾吵架,都是因为一些小事情。她当时想跳楼也是一时气愤。

  至于她从长阳花园小女儿家搬出来,是她同意的,但其中也有小女儿的原因。

  关于这个房子的遗嘱,确实是她同意的。她当时想,小女儿没有房子住,而她这辈子确实就是跟着小女儿住了。小女儿会为她养老送终的。房子也就给这个小女儿了。

  针对子女之间出现这样的矛盾,老人显得很激动,但是她不愿多谈,更不愿说哪个子女的不是。

  她说,现在既然搬出来了,她自己也能过。下一步,她考虑准备变更遗嘱。(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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