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结束竟要收“预定学位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3:27 深圳特区报 | |||||||||
学期结束竟要收“预定学位费” 宝安区通报一批民办学校名目繁多的乱收费行为 【本报讯】(记者冯庆通讯员卢基贤聂细刚)福永和平中英文学校没有被评上区一级学校,却对其公办生(辖区村民子弟)按区一级学校的标准,每人每学期多收书杂费29元
去年10月22日至12月27日,宝安区物价局、教育局牵头对全区106所学校进行了教育收费重点检查。经查,其中公办学校收费情况总体规范。而在民办学校,有关部门却查出了一批乱收费现象。主要问题有:收费不公示或公示不规范;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违规或超标准收取补课费;强制收取保险费,重复收取体检费、校服费和课本资料费。个别学校违反规定强制为在校学生购买保险,还有的则在所收取的教育成本费已包含了校服费等费用的情况下又另外收费。 令人惊奇的是,还有个别民办学校违反规定收取所谓的“定位费”,即“预定学位费”。如在学期结束前先向学生收取50至200元的预定学位费用,在下学期入学注册时再冲减教育成本费。 针对这些乱收费行为,昨日,宝安区教育局局长郑映通表示,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分类进行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