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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带行李上机可能被罚款五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8:54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吴东玲 记者 徐景明)昨日,一位旅客在登机前接受安全检查时,被安检人员查出携带了一瓶易燃性很高的橡胶水,虽然这名旅客称是“好心帮朋友带的”,但仍免不了接受处罚。

  事情发生在昨日15时许,这名旅客乘坐MF895次航班前往澳门。过X光机时,安检人员发现其行李内有一瓶可疑液体,遂要求其接受开包检查。该旅客声称那是帮朋友捎带的护
肤用品,但经确认是一瓶易燃性很高的橡胶水。

  安检人员已将该旅客和这瓶约350ml的“护肤”液体一起移交机场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按照民航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的,可以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或者5000元以下罚款。(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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