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特快走半月》追踪当事人获500元"补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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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1:26 汉网 | |||||||||
(记者杨佳峰)2月9日,《一份特快“走了”半月》见报后(见晨报2月9日A05版),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昨日,市速递局相关负责人承认,这是由于工作人员疏漏所致。 昨日上午10时,市速递局客服中心蔡主任及武昌区速递局相关负责人来到王先生家中,赔礼道歉后还送上500元“补偿金”。
蔡主任说,按规定,证照类的特快专递必须投递到收件人手中。若收件人委托他人代收,应向速递局提出申请,并要求委托人凭证件代收。 武昌区速递局投递员投递王先生的特快专递时,没有及时与收件人取得联系,因疏漏导致特快专递延误。 蔡主任表示,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王先生接受了对方的道歉,并委托记者将500元“补偿金”转交给希望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