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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直通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1:03 哈尔滨日报

  法律直通车栏目采取问答的形式,为有法律问题的读者服务。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为读者解答,必要时将为读者提供法律援助。

  继父去世后老宅归谁?

  ●问:我家共有4间房屋,我是独生子,父亲因病去世后,我母亲再婚,继父住进我
家。继父有两儿一女,早已结婚单过。2000年,继父去世,2004年,我母亲也去世了,我一直在家居住,送走了两位老人,并对房屋进行了修缮和装修。现在我家的4间房要拆迁了,我继父的两子一女都回来要求分割家产。请问,我家的4间房屋应如何继承?继父的两子一女有权继承吗?

  ●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4间房屋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其中的两间归母亲所有,另两间由你和母亲共同继承,即你得到一间,母亲共得到三间。母亲再婚后,由于这三间房屋是婚前财产,你的继父对房屋不享有权利。母亲去世后,由于继父先于母亲去世,所以只有你母亲的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继子女,由于你继父的孩子从没与你的母亲共同生活过,故不享有继承权。因此,你母亲的三间房屋作为遗产归你所有,即这4间房屋应全部归你所有。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 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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